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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召开
2月27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召开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第十一轮巡视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艾俊涛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石岱主持会议。第七巡视指导督导组成员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履行巡视工作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从践行“两个维护”政治高度认识做好配合指导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指导督导工作的内涵、主要任务和工作机制,对标对表中央巡视工作要求,全力支持配合指导督导工作,推动我区巡视巡察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扎实。
会议要求,准确把握第十一轮巡视对象特点规律,扎实做好巡视监督工作。要把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整改情况。要坚持群众路线,紧盯“关键少数”,精准把握政策,查找问题背后存在的责任、作风、纪律、机制问题,做到深化政治巡视不动摇、发挥利剑作用不动摇、坚持依纪依规依法不动摇,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总体部署,第十一轮巡视对象主要是: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编办、区直机关工委、老干部局、党校(行政学院),自治区信访局、社会主义学院、政府研究室、社科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商联、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等12个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沈凡、郑震出席会议。